“轮转共骑”公益项目运作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轮转共骑”由江苏捷安特自行车文体基金会发起,旨在扩大骑乘人口,使广大群众享受到骑行的乐趣。从而达到环境清新少污染,人们健康不疾病的美好愿景。轮转共骑与非营利组织合作。利用政府、社会组织的社会资源,发动各阶层群众参与。
第二条 轮转共骑目前选择的资助对象主要是非营利组织举办的非商业性公益的、与自行车相关的活动,需要体现以下几点:(一)广泛发动各阶层群众参与,可以使参与者享受到骑行的乐趣;(二)体现自行车休闲运动健身旅游的作用;(三)提倡自行车行路权,推进城市公共自行车的建设,以推动公共交通的通畅与环保。
第二章 项目申请与评审
第三条 相关机构可至网站中的“下载专区”模块下载资助申请书,在“项目申请”模块在线提交项目概念书。
第四条 申请与评审时间安排
在另有通知以前,轮转共骑全年接受项目申请。项目评审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得出结果。
第五条 项目周期
资助项目实施时间通常为活动当天,涉及到款项转账等的资助项目可相应提前。
第六条 申请资格
(一)申请者应为相关政府部门、正式注册的民间组织和其他机构,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原则上不接受境外机构以及港澳台注册机构的申请。
(三)资助款须经由正式注册的非营利法人机构接受、转拨。
第七条 评审原则
在评审过程中,将优先考虑以下因素:
1)团队执行能力
鼓励项目目标的设定与工作方法的选择从团队的实际能力出发,做到实事求是。优先考虑那些能够通过团队或团队执行人的过往工作经验有效说明其团队执行能力的项目。
2)项目的广泛性与延续性
鼓励项目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如何增强项目的可持续性。一方面要挖掘不骑车的人参与到骑车活动中来,另一方面要将活动长时间办下去,形成专有的特色和品牌效应,延续性强。
3)项目的可推广性
鼓励项目在设计时考虑本项目是否能对其他类似项目的机构有启发性或示范性。
第八条 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有意申请的机构可通过下载专区下载《资助项目申请书》并由项目申请处在线提交项目概念书。
概念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资助项目申请表》——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及简要介绍、项目立项的宗旨与背景、参与合作单位、项目内容简介,以及较为详尽的经费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与宣传推广方案等。
项目核心成员介绍(不超过一页,请包括核心成员的简历和各成员在项目中的责任与分工)
(二)评审:
我们将在收到概念书的2个工作日内与您确认概念书的递交情况。如项目概念书提交的内容被认为符合资助范围并在轮转共骑公益项目的年度预算范围之内,工作人员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机构进一步沟通,进入项目讨论和撰写正式项目建议书的阶段。
第九条 申报条件
(一) 符合“轮转共骑“的宗旨与资助范围;
(二) 有详细科学的项目概念书;
(三) 有健全的项目实施机构和良好的管理机制;
(四) 资助款须有正式注册的非营利法人机构接受、转拨。
第四章 项目法人负责制
第十二条 项目通过评审获得资助后,轮转共骑将与受助机构签署《资助项目协议书》。
第十三条 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受助机构法人代表为项目法人。
第五章 资助资金的拨付
第十四条 资助资金超过五万原则上按6:4的比例分2次拨付,即第一次拨付资助资金的60%,第二次拨付40%。五万及五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拨付。
第十五条 第一次资助资金的划拨:资助协议签署后,在项目实施前,拨付资助总额的60%。
第十六条 第二次资助资金划拨:项目完成一半以上的计划内容后,执行机构向新公民计划提交中期报告以及财务报表,通过评估合格后,拨付40%的资助资金。
第十七条 轮转共骑有权监督和检查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助资金。
第六章 项目监督
第十八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轮转共骑将对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以保证项目实施的效果。
第十九条 项目执行机构应制定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认真履行项目协议,对于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应及时向轮转共骑反映。
项目完成后需要提交《资助项目报告书》;
第二十条 执行机构必须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轮转共骑行使权利和开展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江苏捷安特自行车文体基金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